• 返回上一页 浏览量: 7907

    西安竣工决算审计与工程结算审核有哪些区别

    发布时间: 2022-10-28 17:36:13

    两者依据不同西安竣工决算审计依据《审计法》和审计署发《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》进行,基建审计内容为(1)竣工决算编制依据;

    (2)项目建设及概(预)算执行情况;

    (3)建设成本;

    (4)交付使用资产;

    (5)尾工工程;

    (6)结余资金;

    (7)基建收人;

    (8)投资包干结余;

    (9)投资效益评价。

    u=487205619,3032507341&fm=253&fmt=auto&app=138&f=JPEG.jpg

    主要根据国家的审计法和相关规定,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,主要审查概(预〕算在执行中是否超支,超支原因,有元隐匿资金;隐瞒或截留基建收人和投资包干结余、以及以投资包干结余名义分基建投资之类的违纪行为等等。

    工程造价审计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,依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定额I、工程消耗标准、取费标准以及人工、材料、机械台册价格参数、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量,对工程造价的确认和控制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。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,以承包合同为基础,在竣工验收后结合施工变更、工程签证。情况,作出符合施工实际的竣工造价中查结果西安工程竣工决算审计,它是承发包双方结算的依据,也是工程决算的基础资料和依据。

    2、两者标的不同

    审计以基建项目为标,包括资金来源、基建计划、前期工程、征用土地、勘察设计、施工实施的一切财务收支;

    工程造价审核以单位工种为标的,只对单位工程造价的合理负责。

    3、两者从业人员不同

    审计与工程造价审核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专业学科,审计以会计师、审计师为主;

    而工程造价审核以工程经济和工程技术人员为主。

    目前国家正在实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,今后的工程造价审核,将以造价工程师为主。

    4、两者法律效力不同

    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是一种审计行政法律关系,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只对被审计单位产生法律效力,对其它单位不产生连带法律约束力。凡对建设单位投资项目进行的审计结果,对施工单位的造价结算不具有约束力。

    工程造价中的工程结算审核,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基础.以承发包双方发生的实物交易为依据,按照国家或地方施工工、料、机消耗标准进行核算,对双方有约束力。其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可作为双方结算的法律依据。


    二维码

    029-86570511

    客服电话
    TOP
    网站地图